关于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6-18 11: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敲响警钟: 2018年5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对有关全国性社会团体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通报批评(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华文化促进会),以上社会团体所设分支机构,有的违反“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规定;有的违反“社会团体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定;还有的是分会业务范围已经超出了“总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民政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有的受到了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有的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有的被责令改正相关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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